教育學系
考試科目 | 一、筆試30%:教育學
二、口試40% 三、書面審查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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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標準(資格) | 依筆試與書面審查加權後之成績擇優選取至多40 名參加口試。 | |
書面資料描述 | 一、 報名時應行繳交資料:
1.考生資料表(屆時請至本系網頁下載使用)。 2.自傳(含性格之自我分析、過去的教育經驗、未來的規劃)。 3.對未來之研究計畫或讀書計畫。 4.報名公費師資生者需繳交分發任教類科合格教師證書影本。 5.其他(無則免繳):如外語能力證明資料影本。 二、繳交方式:以通訊郵寄或現場繳交方式,於報名截止日前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至本校教育系辦公室;或以現場繳件方式於12 月19 日(二) 9:00~12:00 、14:00~17:00 送至本校教育系辦公室;逾時不予受理。 ※請依序將第1 至5 項資料合併裝訂成冊,共一式三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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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計算 | 一、筆試30%:教育學
二、口試40% 三、書面審查30% 四、同分參酌順序:1. 口試成績 2.書面審查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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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人數 | 124 | |
招生名額 | 一般生 | 9 |
一般在職生 | ||
甄試生 | ||
錄取人數說明 | 內含公費師資生6名 | |
選考國英描述 | ||
報考資格限制 | ||
學費 | ||
簡章說明網址 | ||
系所簡介網址 | http://edu.nccu.edu.tw/news/news | |
其他 | 一、非教育相關學系大學部畢業者,入學後須補修若干大學部教育相關學分。
二、公費師資生與一般生分別放榜。本年度公費師資生分發年度為109 學年度,招生名額6 名,不列備取生,如有缺額,改以校內甄選辦理,有關公費師資生專長及分發縣市說明如下: 1. 限領有國民中學英語科合格教師證書者2 名,畢業前取得輔導活動第二專長。 (提報縣市:臺北市1 名、新北市1 名)。由錄取考生依考試總成績高低序,自行選擇提報縣市。 2. 限領有國民中學數學科合格教師證書者1 名,畢業前取得輔導活動第二專長。 (提報縣市:新竹縣)。 3. 限領有國民中學生活科技科合格教師證書者2 名,畢業前取得輔導活動第二專長。 (提報縣市:新北市1 名、桃園市1 名)。由錄取考生依考試總成績高低序,自行選擇提報縣市。 4. 限領有國民中學公民科合格教師證書者1 名,畢業前取得輔導活動第二專長。 (提報縣市:臺北市)。 5. 有關公費師資生權利與義務,悉依教育部相關法規辦理。 三、口試相關資訊將於口試前3 日公布於本系網頁,考生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