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資產保存法在2016年面臨繼2005年大修法以來再一次的大變動,尤其是新政府上台,文化資產相關的政策引起討論;因為是全新的發展,要等到教科書出來會太慢,因此需透過媒體及期刊評論密切注意時事發展;而整個法條調整的方向絕對會是考題泉源,像是有形及無形兩大類文化資產的定位、定期普查及限期審議、歷史建築和紀念建築物納為暫定古蹟、容積率移轉對象放寬、納入動態文資保存、成立文資署、針對文資法110條另設申訴機制及列冊追蹤過期失效之問題等議題。
文化資產概論與法規只出現在三等考試,算是定位在較高職位所需應對的鑑定科目,也因此常有針對法條的論述和相類似類別的比較分析,例如古蹟及歷史建築、文化景觀與聚落等,同時因為本科以法規為主,以母法法條對應其他子法的題目也常出現,所以需多瞭解相關的細則及辦法。
文化資產概論與法規從國家考試文化行政專業科目中獨立出來,從中可見文化資產在文化行政類別的地位,畢竟它可說是文化政策之母,因為要照顧到這些珍貴資產而形成國家的文化政策。準備此科目有一利一弊,完全是因為它的主題區塊明確及鮮明。
1.掌握文資指定登錄情形
有利處是它不像文化行政與政策分析科目那般涵蓋大大小小法規不計其數,常常會有法規初次相見竟是在考場上的窘狀;只要透過課程認識母法及相關子法,再進入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的網站,掌握現有文資指定登錄情形就可以有基本分。
2.閱讀學刊加強論述能力
要再搶分需增加論述能力,可上網查閱文化資產學刊即可以閱讀台灣主要文化資產專家及學者針對國內外文化資產現況的論述及分析;經過這樣的步驟再拿起考古題試寫,奪取高分就不難。
3.熟記母法
文化資產概論與法規的弊處也是在於主題明確、範圍不大,因此常會有書寫法條的考題,通常每年都會出現個一、二次,雖然沒什麼鑑別力,但也是四分之一的分數不容小覤,所以建議母法可以的話,不求背也需熟記。
4.掌握時事,累積統整能力
準備文化資產時事的掌握也是重要,絕對不能輕忽,畢竟文資法牽涉到太多人的利益,在觀念未普及下,所謂的文資事件層出不窮,這些都會是考題的來源,出題及閱卷老師很喜歡透過考生對這些事件的看法,來鑑別考生們對文化資產概念的掌握度,因此閱報不可少,建議可自己整理文資案例表,包括法規的調整、爭議的事由、文資所有人立場、文史工作者悍衛文資的方式、地方文資單位的角色、文資再利用的作法及和其他相關法律運用的策略(如都市計畫法)等等;透過這些自行的整理,不但可綜觀全局,更可誘使自己探索文資的深處,增加個人論述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