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學系


考試科目 一、筆試(60%):情境案例分析
二、面試(40%)
口試標準(資格) 筆試通過者,再通知面試。
書面資料描述 必須檢附書面審查資料乙式 3 份(請至本系網站下載),並於簡章所列之筆試放榜當日起 3 日內(含假日)郵寄,以限時掛號之郵戳為憑。
成績計算 一、筆試(60%)情境案例分析
二、面試(40%)
報考人數 98
招生名額 一般生 16
一般在職生
甄試生
錄取人數說明 各組名額得互為流用
選考國英描述
報考資格限制 丁組:凡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認定之境外大學非法律系畢業或非具法律系雙學位之其他學院各學系畢業得有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力者。
學費
簡章說明網址
系所簡介網址 http://www.law.ncku.edu.tw/news/Pages/news2012.aspx
其他 一、研究方向丁組:科際整合法律組
二、丁組:筆試通過者,再通知面試。面試書面審查資料須於簡章所列之筆試放榜當日起 3日內(含假日)郵寄,以限時掛號之郵戳為憑(請在信封上註明「成大法律學系碩士班丁組面試書面審查資料」),資料不全時,不另行通知,不受理補件。報考資料,恕不退件。
三、丁組:修業學分共 70 學分,含論文 6 學分,修業期限至少3 年。其中,為使學生具備基礎的法律專業素養,本組學生須到大學部修習本系指定之36 個必修基礎法律學分。
四、甲乙丙丁組:畢業學分不含法學外文及語文課程,另應必選法學外文類課程 4 學分,不計入畢業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