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機工程學系
考試科目 | 筆試
*1.工程數學乙 *2.控制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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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標準(資格) | ||
書面資料描述 | ||
成績計算 | 1.工程數學乙成績+控制系統成績,比較總成績錄取。
2.總成績相同時,依【控制系統】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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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人數 | 184 | |
招生名額 | 一般生 | 11 |
一般在職生 | ||
甄試生 | ||
錄取人數說明 | ||
選考國英描述 | ||
報考資格限制 | ◎ 凡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各公私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理、工或其他相關學系畢業,取得學士學位或學士班應屆畢業生;或具有入學大學碩士班同等學力。
◎ 本系所不招收入學大學碩士班同等學力第七條「專業領域表現具卓越成就者」。 ◎ 報考在職生除須具有一般研究生報考資格外,尚須在同一公私立機構服務兩年以上,現仍在職並取得服務機構報考證明書。(服兵役期間不列入服務年資計算);前述「在同一公私立機構服務兩年以上」,係自取得一般研究生報考資格後起算,計算至107年9月研究生註冊入學之日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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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 | ||
簡章說明網址 | ||
系所簡介網址 | http://www.ee.nsysu.edu.tw/ | |
其他 | ※ 筆試科目前"*"表該科目得使用計算器(廠牌、功能不拘);"#"表不可使用計算機。
1.【電波領域聯合招生】說明: (1)由電機系戊組與通訊所乙組聯合招生,招生名額合併計算。 (2)正取生依總成績高低次序,優先分發至電機系戊組(同時為通訊所乙組備取生),後分發至通訊所乙組(同時為電機系戊組備取生)。若有缺額,依序通知備取生遞補(仍在等候遞補之通訊所乙組備取資格仍然有效)。 2.部分筆試科目試題以英文命題。 3.工程數學甲:含常微分方程、傅立葉級數與積分、拉式變換、偏微分方程、向量分析、複變函數、線性代數。 4.工程數學乙:含常微分方程、線性代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