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學系
考試科目 | 筆試100%:1.刑法:50% 2.刑事訴訟法: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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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標準(資格) | ||
書面資料描述 | ||
成績計算 | 一、筆試100%:1.刑法:50% 2.刑事訴訟法:50%
二、同分參酌序: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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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人數 | 150 | |
招生名額 | 一般生 | 7 |
一般在職生 | ||
甄試生 | ||
錄取人數說明 | ||
選考國英描述 | ||
報考資格限制 |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取得學士學位者。
二、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五條、第六條報考資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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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 | ||
簡章說明網址 | ||
系所簡介網址 | http://deptlaw.ccu.edu.tw/ | |
其他 | 非法律學系畢業(含修習法律學系為輔系)之考生,未修習法律學系所開設之民法、刑法及公法等專業科目各8學分以上者(修習民法、刑法、憲法、行政法等概要者視同未修習),入學後須至學士班補修民法、刑法及公法課程各8學分以上,但本考試已考民法、刑法、公法者,則免補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