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學系


考試科目 筆試100%:1.刑法:50% 2.刑事訴訟法:50%
口試標準(資格)
書面資料描述
成績計算 一、筆試100%:1.刑法:50% 2.刑事訴訟法:50%
二、同分參酌序:刑法
報考人數 150
招生名額 一般生 7
一般在職生
甄試生
錄取人數說明
選考國英描述
報考資格限制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取得學士學位者。
二、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五條、第六條報考資格者。
學費
簡章說明網址
系所簡介網址 http://deptlaw.ccu.edu.tw/
其他 非法律學系畢業(含修習法律學系為輔系)之考生,未修習法律學系所開設之民法、刑法及公法等專業科目各8學分以上者(修習民法、刑法、憲法、行政法等概要者視同未修習),入學後須至學士班補修民法、刑法及公法課程各8學分以上,但本考試已考民法、刑法、公法者,則免補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