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工程系
考試科目 | 1.工程數學與輸送現象
2.化工熱力學與動力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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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標準(資格) | ||
書面資料描述 | ||
成績計算 | 一、筆試:
1.工程數學與輸送現象 2.化工熱力學與動力學 二、各科滿分均為100分,成績總分為200分。 三、同分參酌順序:1.工程數學與輸送現象 2.化工熱力學與動力學 四、筆試任一科缺考或零分者,不予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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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人數 | ||
招生名額 | 一般生 | 41 |
一般在職生 | ||
甄試生 | ||
錄取人數說明 | ||
選考國英描述 | ||
報考資格限制 | 一、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各公私立大學校院或獨立學院學士班應屆畢業生或已畢業具有學士學位者或合於以同等學力報考者。
二、持境外學歷報考者,所持境外學歷需符合「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及本簡章相關規定,未依規定辦理者,取消錄取資格或入學資格。 三、非本國籍人士報考本招生規定如下 (一)大陸地區居民不得報考,但非以就學事由已在臺灣取得合法居留身分者,不在此限,惟經錄取入學後不得以就學事由申請居留。 (二)僑生及港澳生不得報考,但非以就學事由已在臺灣取得合法居留身分及在臺灣地區大學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者,不在此限。僑生及港澳生來臺就讀逕依「僑生回國就學輔導辦法」、「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辦理。 四、除符合上述資格外,另須符合本簡章中各系所訂定之「報考資格附加規定」。 ※報名前請先確認符合報考資格,本校採先行受理報名考試,俟錄取報到後再行審核報考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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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 | ||
簡章說明網址 | ||
系所簡介網址 | http://ch2.ntust.edu.tw/ | |
其他 | 化工熱力學、觸媒及反應工程、高分子科學與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程序控制與系統工程、光電材料科學與工程、能源材料科學與工程、生化與生醫工程、電化學工程、表面與界面科學、能源技術、表面技術、輸送現象、奈米科學與工程、再生能源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