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力機械工程學系
考試科目 | 筆試:
1.科技英文25%-滿分100分 2.工程力學(含材力、靜力、動力)75%。-滿分1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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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標準(資格) | ||
書面資料描述 | ||
成績計算 | 筆試:
1.科技英文25%-滿分100分 2.工程力學(含材力、靜力、動力)75%。-滿分1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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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人數 | ||
招生名額 | 一般生 | 5 |
一般在職生 | ||
甄試生 | ||
錄取人數說明 | ||
選考國英描述 | 科技英文 | |
報考資格限制 | 一、一般研究生
(一) 報考資格(下列二項資格應同時符合): 1. 教育部認可之本國或境外大學各學系畢業具有學士學位,或具有同等學力資格 者。 2. 各系所於簡章另訂有報考資格之附加規定者,須符合其規定。 (二) 凡專科學校經改制為學院者,其專科畢業生均應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本校碩 士班入學考試;違者若經查覺,則取消其報考或錄取資格;註冊入學後查覺者, 即開除學籍;畢業後始查覺者,除依法追繳其學位證書外,並撤銷其畢業資格。 (三) 依教育部民國99年8月25日台高(一)字第0990144703號函,二年制專科進 修補習學校結業證書,未等同於「專科進修(補習)學校資格證明書」,無法據以 同等學力資格報考碩士班。 (四) 臺灣地區人民或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定居之大陸地區人民(含經許可在台灣地 區團聚、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大陸地區人民)若以大陸學歷報考本校碩士班,請 參考「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報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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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 | ||
簡章說明網址 | ||
系所簡介網址 | HTTP://www.pme.nthu.edu.tw/ | |
其他 | 一、工程力學包含靜力學、動力學、材料力學。
二、得使用一般工程型(不具儲存程式功能)之計算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