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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力機械工程學系


考試科目 筆試:
1.科技英文25%-滿分100分
2.工程力學(含材力、靜力、動力)75%。-滿分150分
口試標準(資格)
書面資料描述
成績計算 筆試:
1.科技英文25%-滿分100分
2.工程力學(含材力、靜力、動力)75%。-滿分150分
報考人數
招生名額 一般生 5
一般在職生
甄試生
錄取人數說明
選考國英描述 科技英文
報考資格限制 一、一般研究生
(一) 報考資格(下列二項資格應同時符合):
1. 教育部認可之本國或境外大學各學系畢業具有學士學位,或具有同等學力資格
者。
2. 各系所於簡章另訂有報考資格之附加規定者,須符合其規定。
(二) 凡專科學校經改制為學院者,其專科畢業生均應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本校碩
士班入學考試;違者若經查覺,則取消其報考或錄取資格;註冊入學後查覺者,
即開除學籍;畢業後始查覺者,除依法追繳其學位證書外,並撤銷其畢業資格。
(三) 依教育部民國99年8月25日台高(一)字第0990144703號函,二年制專科進
修補習學校結業證書,未等同於「專科進修(補習)學校資格證明書」,無法據以
同等學力資格報考碩士班。
(四) 臺灣地區人民或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定居之大陸地區人民(含經許可在台灣地
區團聚、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大陸地區人民)若以大陸學歷報考本校碩士班,請
參考「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報考。
學費
簡章說明網址
系所簡介網址 HTTP://www.pme.nthu.edu.tw/
其他 一、工程力學包含靜力學、動力學、材料力學。
二、得使用一般工程型(不具儲存程式功能)之計算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