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科學與工程學系
考試科目 | 筆試100%:1.工程數學 2.電磁學、近代物理、電子學、光學(擇一) | |
---|---|---|
口試標準(資格) | ||
書面資料描述 | ||
成績計算 | 一、筆試100%:
1.工程數學x 1.0 2.電磁學、近代物理、電子學、光學(擇一)x 1.0 二、同分參酌順序:1.工程數學 2.選考科目 |
|
報考人數 | 332 | |
招生名額 | 一般生 | 32 |
一般在職生 | ||
甄試生 | ||
錄取人數說明 | ||
選考國英描述 | ||
報考資格限制 | ||
學費 | ||
簡章說明網址 | ||
系所簡介網址 | http://www.dop.ncu.edu.tw/ | |
其他 | 1. 本系各科可使用計算器,廠牌、功能不拘。
2. 經錄取就讀本系之研究生,應參加本校所舉辦之碩一新生英文能力鑑定考試,未達標準者應依規定修習相關課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