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更瞭解什麼是「產業研發碩士專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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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研發碩士專班」是根據 「大學校院設置產業研發碩士專班推動實施要點」 所產生的人才培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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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研發碩士專班」每年分春季班和秋季班二次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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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研發碩士專班」以國內產業研發人力供給不足之電資(含電子、電機、電控、電信、資工、光電等)、材料、物理、精密機械等科技領域及傳統產業領域(含金屬、運輸工具、電器、民生化工等)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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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研發碩士專班」之報考資格須符合教育部考碩士班資格,且男性需為役畢或免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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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研發碩士專班」的修業期限以不超過二年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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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採密集式課程設計,以日間開課為主,部份課程可增加於夜間、假日及寒暑假開課,以縮短修業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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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研發碩士專班」學生應為全時學生,不得以在職專班模式進行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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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學位授予法」規定,應用科技類研究所畢業論文得以技術報告代替。故學校可自行決定是否以論文或技術報告繳交,唯論文或技術報告主題應盡量配合產業實際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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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企業應承諾將雇用至少七成以上之產業專班之畢業生,待遇則比照各合作企業同等學歷初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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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研發碩士專班」所需之培訓經費由經濟部與各相關合作企業共同負擔,學生僅須繳交一般研究所碩士班之學雜費、學分費,其餘不足的部份由經濟部與各相關合作企業全額分擔,故畢業亦須負合作企業之就業履約義務,未能履行義務者必須按照各公司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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